近日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一案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桦甸市公安局未按照《吉林省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之规定通知本院。本院于2022年5月30日向桦甸市公安局发出《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提示书》,同日桦甸市公安局将《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送达本院。


收到通知书后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第一时间启动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程序。首先征询蔡某某的辩护律师意见,然后采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进行询问,了解相关情况,重点核查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经核查,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讯问合法,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立即制作《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本院捕诉部门。
今后,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依法履职,加大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力度,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依法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